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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农业大学管理学院657土地经济学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农业土地经营规模

【答案】农业土地经营规模是指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土地或耕地的数量。

2. 楼面地价

【答案】楼面地价是一种特殊的土地单价

3. 土地利用经济

【答案】土地利用经济是指土地在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分配与使用。

4. 土地金融

【答案】土地金融是指以土地作为信用保证而获得的资金融通。

5. 房地产区位

【答案】房地产区位是指一宗房地产与其他房地产或者事物在空间方位和距离上的关系,包括位置、交通、环境景观、外部配套设施等方面。

6. 土地制度

【答案】土地制度是指人们在一定社会制度下利用土地所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总和,是社会经济基础的组成部分。

二、简答题

7. 简述土地管理的基本目的。

【答案】土地管理的基本目的是:维护已经确定的土地所有制和土地使用制,即维护代表一国统治阶级利益的土地所有制及其相应的土地关系,最大限度地满足全社会对土地的需求,并保证全国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和充分有效的利用。

8. 中国城市土地使用制的改革的突出表现?

【答案】中国城市土地使用制的改革有一个发展过程。这个发展过程,突出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征收土地使用费(税);

(2)开展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试点;

(3)制定地方性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法规;

(4)修改宪法和土管理法;

(5)制定全国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法规与全面开放土地市场。

9. 城镇土地分等与定级的关系。

【答案】城镇土地分等与定级的关系有两个:分等和定级。

分等是把一个城镇(一般以县区为单元)作为一个点来看待,分等就是把全区域各个城镇按照其社会经济、自然条件进行划分。一一它反映城镇之间的差异。

定级就是把一个城镇作为一个面来看待,对其不同区片进行质量划分。一一它反映城镇内部各区片的差异。

我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采用“等”和“级”两个层次的划分体系。

10.土地税收的依据。

【答案】土地税收的依据包括:

(l )按土地面积征收;

(2)按土地总收获量征收;

(3)按土地收入征收;

(4)按地价征收。

三、论述题

11.试概括马克思的土地价格形成理论。

【答案】我们可以把马克思的土地价格形成理论概括为以下几点:

(1)自然状态的土地虽然不是劳动产品,没有价值,但有使用价值,并存在价格。

马克思认为,任何物品要具有价值,就必须是用来交换的人类劳动产品。自然状态的土地,未经人类的开发,没有投入人类劳动,因而不存在价值,也没有以这种价值为基础的用货币表现出来的价格。马克思指出,未开垦的土地“没有价值,因为没有人类劳动物化在里面”。“土地不是劳动的产品,从而没有任何价值。”但是,土地具有特殊的使用价值。在一定的劳动条件下,土地能为人类永续提供产品和服务,即产生地租。正因为有了地租,才产生了土地价格。马克思指出,实际上,这个购买价格不是土地的购买价格,而是土地所提供的地租的购买价格。而地租的产生,是导源于人们对土地的垄断。由于土地有限,便产生了土地私有权的垄断。“地租的占有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而地租又是以土地所有权,以某些个人对某些地块的所有权为前提。”

(2)土地价格的实质是地租的资本化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任何一定的货币收入都可以资本化。“假定平均利息率是5%,那末一个每年200镑的地租就可以看作一个4000镑的资本的利息。”

“如果一个资本家用4000镑购买的土地每年提供200镑地租,那么,他从这4000镑得到5%的平均年利息,这和他把这个资本投在有息证券上,或按5%的利息直接借出去完全一样。”因而,将地租按一定的利息率还原成一个资本量便是土地价格。马克思指出:“资本化的地租表现为土地价格”。其公式为:土地价格=地租还原利息率。例如,一块土地的年地租量是200元,而当时的银行利率为5%,那末,其价格就为2005%=4000(元)。

(3)已利用的土地由土地物质和土地资本构成

我们现在所利用的土地,都经过了人类长期的开发利用,已经物化了人类的劳动。马克思把这种固定在土地中的劳动称为土地资本,它属于固定资本范畴。土地资本本身也像其他固定资本一样,会损耗和消失。土地资本能为土地所有者带来利息和折旧,它是租金的一部分。而纯粹的自然土地,即抛开了土地资本或土地改良物价值的土地就称为土地物质。土地物质纯粹是自然的恩赐,它给土地所有者带来真正的地租。土地资本的利息、折旧和真正的地租一样,都构成了土地所有者的收入,从而都决定土地价格。正如马克思所说,土地价格无非是出租土地的资本化的收入。

12.论述现阶段中国土地市场的机能。

【答案】现阶段中国土地市场的机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在土地无偿使用制度下,土地利用极不合理。在农村,不是按其自然条件、经济条件来安排生产,而是搞“小而全”,或只顾眼前利益进行掠夺性使用; 在城市,行政划拨,无偿使用,因而土地使用上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的现象相当严重。在位置极佳的市中心地带,用地单位很多不是经济效益最高的商业企业,而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城市规划难以实现:商业区、住宅区、行政事业办公区等零碎散乱,极不利于城市经济的发展; 重工业生产基地不是安排在原料产地,而是设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内; 土地资源利用状沉如此,其利益也就很难归位。在1988年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前,国家作为城市土地的所有者,基本上没有向土地使用单位收取地租,因土地位置优越而形成的超额利润,完全由企业(使用者)得到,利益主体严重错位。这种弊端只有通过建立土地市场来解决。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宏观分配和微观流动,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地租能真正地归土地所有者所有,而投资土地的利益又能为使用者所得。这样,不但达到节约用地的目的,而且能实现土地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2)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宏观调控

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有合理的产业结构。土地市场的建立,为产业结构的调整提供了有力的杠杆。国家通过对土地市场的干预,提高或降低某类用地的价格或租金,就为调整产业结构提供了土地保障。比如,国家为了促进原材料工业、能源工业的发展,可降低其用地价格,以此提高其生产利润,促进其扩大再生产; 倘若要压缩楼堂馆所的建设,就可提高其用地价格,以减少其生产经营利润,抑制其发展。

(3)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