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有()。 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有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 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然人合伙人罹患重病无法执行合伙事务。
根据《汉语拼音方案》,改正下列拼写错误。 (1)挥发huēifā (2)业务ièù (3)油漆ióuqī (4)困境kuènjìng
甲、乙、丙三人组成了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1:1:2,并约定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合伙企业债务,因为乙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出现重大过失,给债权人丁造成50万的经济损失.现债权人丁就该笔损失向合伙企业索赔,合伙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就该笔债务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甲和丙不承担赔偿责任。 甲和丙仅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甲和丙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甲和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刘颖打算投资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木材买卖业务。为了企业能顺利成立,刘颖咨询了王律师。王律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该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可不予清偿,向法院申请破产。 若该企业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 如果刘颖在登记时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仍然以其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我国《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了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的一些事务,这些事务包括()。 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 清缴所欠税款。 处理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向社保机构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
甲公司(国有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乙(非国有制企业)和自然人丙合资设立合伙企业,下列关于该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