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801自然辩证法原理考研强化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真理
【答案】(1)真理的含义:“真理”是一个认识论概念,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人的认识是一种复杂的精神活动,能够产生正确和错误两种不同的结果,即真理和谬误。
(2)真理的特性:事物的本性通过其特性体现出来。真理的特性在于其客观性、绝对性、相对性和具体性。全面把握真理的特性,就是从整体上把握真理的本性。
①凡是真理都具有客观性,因此真理也被称为客观真理,这是真理之所以为真理的首要条件。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主要是指在真理性的认识中包含着不以人和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一切科学的定律、学说、理论之所以是真理,只是因为它们同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相符合。真理当中不能含有同客观实际相违背的主观成分。
②关于真理的绝对性或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a. 任何真理都标志着主观同客观的符合,都包含有不依赖于人或人类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性的局限,都不能被推翻,否则就不称其为真理。这一点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了客观真理,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或真理的绝对性。
b. 人类认识按其本性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认识每前进一步,都是向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世界的可知性,承认人能够获得关于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正确认识,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或真理的绝对性。 ③真理的具体性指的是具体的主观和客观在具体的条件和范围内的一致。任何真理都有自己特定的对象、范围和条件,如果超出这些具体规定,真理就会变成错误。具体的真理不是片面的,而是全面的。在人的认识中,应当尽可能地把握住对象的一切方面及其相互关系,这是达到真理的必要条件。但这种全面性并不在于一切方面和细节毫无遗漏的罗列,而在于它们的本质的综合,即把握对象一切方面的总和。
2. 真理
【答案】(1)真理的含义:“真理”是一个认识论概念,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人的认识是一种复杂的精神活动,能够产生正确和错误两种不同的结果,即真理和谬误。
(2)真理的特性:事物的本性通过其特性体现出来。真理的特性在于其客观性、绝对性、相对性和具体性。全面把握真理的特性,就是从整体上把握真理的本性。
①凡是真理都具有客观性,因此真理也被称为客观真理,这是真理之所以为真理的首要条件。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主要是指在真理性的认识中包含着不以人和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
一切科学的定律、学说、理论之所以是真理,只是因为它们同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相符合。真理当中不能含有同客观实际相违背的主观成分。
②关于真理的绝对性或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第一,任何真理都标志着主观同客观的符合,都包含有不依赖于人或人类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性的局限,都不能被推翻,否则就不成其为真理。这一点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了客观真理,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或真理的绝对性。第二,人类认识按其本性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认识每前进一步,都是向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世界的可知性,承认人能够获得关于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正确认识,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或真理的绝对性。
③真理的具体性指的是具体的主观和客观在具体的条件和范围内的一致。仟何真理都有自己特定的对象、范围和条件,如果超出这些具体规定,真理就会变成错误。具体的真理不是片面的,而是全面的。在人的认识中,应当尽可能地把握住对象的一切方面及其相互关系,这是达到真理的必要条件。但这种全面性并不在于一切方面和细节毫无遗漏的罗列,而在于它们的本质的综合,即把握对象一切方面的总和。
3. 上层建筑
【答案】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以及相应的制度、组织和设施。自原始社会解体以来,上层建筑由意识形态和政治法律制度及设施、政治组织等两部分构成。意识形态又称为观念上层建筑,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思想观点。政治法律制度及设施和政治组织又称为政治上层建筑,包括:国家政治制度、立法司法制度和行政制度; 国家政权机构、政党、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政治组织形态和设施。观念上层建筑和政治上层建筑的关系是:首先,政治上层建筑是在一定意识形态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其次,政治上层建筑一旦形成,就成为一种现实的力量,影响并制约着人们的思想理论观点。
4. 客体
【答案】客体,是主体活动对象的总和,是进入主体对象性活动领域,并同主体发生功能性关系,或为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客观事物。与主体存在着关系的一切是为客体。客体是与主体存在着关系的全部。客体是相对于主体而言的。处于客体的事物,当作为某一具体事物本身的时候,就成了事物主体,其它与之处于关系的物,就变成了客体。处于主体的事物,作为其它事物的关系面出现的时候,就成了客体主客休的关系存在,人们是为了呈现事物。呈现事物,得自于人们对事物的描述,人们在描述某一事物时,在印象里就有了事物的形态,而衬托出这个事物形态的,是形态里的区别,事物相互的影响证明了事物形态区别的存在,存在的形态区别又体现出了具体的事物。存在的形态区别的一切事物,就是存在的客体,印象里的事物的形态就是存在着的主体。
5. 物质
【答案】物质指在人们的意识之外独立存在又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列宁指出:“物质
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有着无限多样的形态,无穷的变化发展,但归根结底都是客观实在的外在表现,都是物质的外在表现。
二、简答题
6. 从哲学的角度看,物质形态的同构性有哪些特点?
【答案】关于不同层次的物质形态结构的同构性,从哲学角度分析,大体说来有三大特点:
(1)任何结构都具有不均匀的共同特征,即有核心与非核心的构成。任何结构的形成都是对“嫡增加”所体现的均匀性的克服,就是说,事物要素以一定的方式结合时,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必定小是绝对均匀的,有稀密简繁之别,较密集复杂处是其结构核部分,较稀散简单处则是其非结构核部分。原子有原子核,细胞有细胞核,银河系有银河核,太阳是太阳系的核心,彗星有彗核,地球有地核,人脑则是人的核心部位,社会的构成中也有其内在的核。现代科学所揭示的信息与嫡的矛盾,正是结构非均匀性的内在矛盾,它是物质形态结构中的普遍矛盾。
(2)任何结构都具有旋转(周期、节奏)的共同特征。宏观世界的星系、恒星、行星、卫星、微观世界的电子、原子核、基本粒子等,都具有自旋和他旋或兼而有之的特征。
(3)任何结构的有序态的维持都具有某种“力”的共同特征。当然,这里所说的“力”,并非只是指物理学、化学中所讲的“力”,而是使诸要素结合起来的一种结构力。当代科学证明,自然界存在着引力、磁力、强力、弱力四种相互作用力,前两种是存在于宏观世界中的强相互作用力,后两种是存在于微观世界中的弱相互作用力。生命有机体、社会有机体的结构力更为复杂,但任何结构的有序态必定以各种要素之间的结构力作为存在的基础,这是物质形态不同层次的结构的同构性的又一体现。
7. 阐述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关系。
【答案】(1)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含义:
①矛盾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它有两方面的含义:
a. 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 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b. 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
②矛盾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由于矛盾的性质不同。矛盾的斗争形式也不同,对于多种多样的斗争形式,可以区分为对抗性的和非对抗性的。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之间的关系:
同一性和斗争性之间是辩证统一的。二者之间存在区别,但又相互联系。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的,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同一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是包含着差别和对立的具体的同一。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对立、相互斗争,就谈不到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贯通。斗争性意味着矛盾的相互排斥,甲方对乙方的排斥,必然引起乙方对甲方的排斥。正是对立面的相互排斥使它们处于相互依存的统一体中。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同一是包含差异和斗争的同一,斗争是同一基础上的斗争。斗争是统一体内部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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