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主张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 拒绝履行。 恢复履行。 由人民法院裁决。 变更合同。
《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主张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 书面告知对方。 及时通知对方。 拒绝履行。 解除合同。
属于增升装置的辅助操纵面是() 扰流板。 副翼。 前缘襟翼。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律结果是()。 拒绝履行。 解除合同。 中止履行。 免除合同义务。
不安抗辩权仅适用于()。 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 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
属于减升装置的辅助操纵面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