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监理工程师一般具有()。 工程价款支付权。 进场材料、设备和构配件质量认定权。 开工、停工和复工令的发布权。 工程质量的否决权。 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监理单位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时,须向资质管理部门提交()。 定级申请书。 《监理申请批准书》和《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 《监理业务手册》。 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有关证件。
监理单位故意损害项目法人利益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可能受到()。 警告处分。 责令停业整顿处罚。 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处罚。 降低资质等级处罚。 吊销资质证书或罚款处罚。
职业道德要求,监理工程师不得()。 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任务。 公开发表与监理对象有关的资料。 在政府部门任职。 登载承揽监理业务的广告。 擅自聘请外单位咨询人员。
监理单位在处理与承建单位的关系时()。 不越过业主独立作出决定。 严格监督设计单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 要注意维护其合法权益。 帮助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不可直接与其打交道。
监理单位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受到支付单据,业主又未对监理单位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