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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华中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土地资源管理综合之土地经济学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收益还原法

【答案】收益还原法是指将土地的纯收益按一定的还原利率资本化,在一定的贴现利率下,土地未来纯收益的贴现值总和。

2. 熟地

【答案】熟地是指具有较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且场地平整,能直接在其上建造建筑物的土地。

3. 农业土地经营规模

【答案】农业土地经营规模是指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土地或耕地的数量。

4. 土地纯收益

【答案】土地纯收益是指以收益为目的土地及与此有关的设施、劳动及经营的诸要素的组合所产生的总收益,扣除资本、劳力、经营按其对总收益的贡献度所得到的收益额,剩余的就是土地纯收益。

5. 生地

【答案】生地是指没有城市基础设施的土地,如荒地、农地。

6. 土地所有制

【答案】土地所有制是指人们在一定社会制度下拥有土地的经济形式。

7. 土地金融

【答案】土地金融是指以土地作为信用保证而获得的资金融通。

8. 建筑物

【答案】建筑物是指一种地上定着物。建筑物的具体内涵不同。广义的建筑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狭义的建筑物仅指房屋。

二、简答题

9. 简述影响土地价格的政策因素?

【答案】影响土地价格的政策因素包括:

(1)国家发展政策;

(2)土地利用计划与规划;

(3)价格政策;

(4)税收政策。

10.简述建立土地管理制度的客观必要性。

【答案】建立土地管理制度的客观必要性包括:

(1)土地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2)土地供给的稀缺性;

(3)土地利用后果的巨大社会性。

11.土地市场宏观管理的任务和内容。

【答案】土地市场宏观管理的任务和内容包括:

(1)保护土地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2)实现土地优化配置;

(3)保证土地价格的基本平稳。

12.简述土地利用的基本经济原则。

【答案】土地利用的基本经济原则包括:

(1)先调查、评价、规划,后开发利用;

(2)扩大耕地面积与集约利用相结合;

(3)在农业优先的前提下,统筹安排用地比例;

(4)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

(5)专业化利用与综合利用相结合。

13.土地金融的特点。

【答案】土地金融的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债权可靠,较为安全;

(2)贷款偿还期较长,利息率较低;

(3)土地金融一般实行债券化;

(4)土地抵押贷款契约到期以前,债权人不能任意要求债务人偿还其债务; 相反债务人必须保留在契约到期是随时偿还债务并收回抵押土地的权力。

14.简述实现土地利用目标的手段。

【答案】实现土地利用目标的手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应制定《土地法》、《土地规划法》等法律法规;

(2)制定土地利用规划;

(3)改革土地使用制度;

(4)由政府直接控制农地向非农用地的转移;

(5)税收对于实现土地利用的目标也是一项重要手段。

15.简答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组织形式。

【答案】农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组织形式包括以下几类:

(1)家庭经营型。包括种植业专业户和家庭农场,它是通过合同形式,接包其他农户转让的土地或承包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而形成的,其特点是仍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经营、核算,集体在产前、产中、产后提供一定的服务。包括:种植专业户和家庭农场

(2)集体经营型。包括村办集体农场和厂办农业车问两种形式。其共同特点是:土地、农机等主要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使用权均属经营单位集体所有,统一组织生产、经营、核算。包括:村办集体农场,厂办农业车间。

(3)联合经营型。又称联户农场、粮农联合体等,其共同特点是农户(或其他组织)在承包到户的基础上,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以土地为纽带形成新的联合体。既有在某些生产环节的松散联合,即几个农户共同完成某些生产环节的劳动,按劳计酬的联合互助,也有农户和农户、或农户、村组、和技术、管理人员等,以土地使用权、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折价入股,组成的股份联合农场。股份联合农场,一般在银行建立账户,实行独立核算,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在分配上采取按劳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方法。

(4)规模服务型。在保持分户承包、经济核算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在生产和流通的主要环节,例如种子供应、机械耕作、排灌和收获、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合作经营或集体的统一服务,使分散经营的农户达到规模经营的效果。

16.土地税收的依据。

【答案】土地税收的依据包括:

(l )按土地面积征收;

(2)按土地总收获量征收;

(3)按土地收入征收;

(4)按地价征收。

三、论述题

17.发展中国土地金融业与房地金融业的对策。

【答案】发展我国土地金融业与房地金融业的对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搞好法制建设,强化法律保障发展中国土地金融业,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1988年中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经过修改后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1995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1995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对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所有权的抵押做I 明确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