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法题库>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题库

问题:

[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某医院决定投资一亿余元,兴建一幢现代化的住院综合楼。其中土建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施工单位,但招标文件对省内的投标人与省外的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也明确了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该院委托某建筑事务所为该项工程编制标底。2000年10月6日招标公告发出后,共有A、B、C、D、E、F等6家省内的建筑单位参加了投标。投标文件规定2000年10月30日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00年月11月13日举行开标会。其中,E单位在2000年10月30日提交了投标文件,但2000年11月1日才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会由该省建委主持。结果,其所编制的标底高达6200多万元,与其中的A、B、C、D等4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在5200万元以下,与标底相差1000万余元,引起了投标人的异议。这4家投标单位向该省建委投诉,称某建筑事务所擅自更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多计漏算多项材料价格。为此,该院请求省建委对原标底进行复核。2001年1月28日,被指定进行标底复核的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拿出了复核报告,证明某建筑事务所在编制标底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这4家投标单位所提出的问题,复核标底额与原标底额相差近1000万元。
由于述问题久拖不决,导致中标书在开标三个月后一直未能发出。为了能早日开工,该院在获得了省建委的同意后,更改了中标金额和工程结算方式,确定某省公司为中标单位。
问题:
(1)上述招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2)E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3)对D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4)问题久拖不决后,某医院能否要求重新招标?为什么?
(5)如果重新招标,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能否要求该医院赔偿?为什么?

接受学习不可能是有意义学习。 某房地产公司计划在北京开发某住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04年10月20E1下午17:30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在2004年10月20日,A、B、C、D、F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次日上午8:00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在10月20日上午10:25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F五家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仅有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 〔问题〕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 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何处理,为什么? 4.投标书在哪些情况下可作为废标处理? 5.招标人对E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 甲公司为一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2×12年6月份发生了下列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交易和事项: (1) 学习者通过观察他人行为所带来的_____后果而受到强化,心理学上称之为替代强化。 某国立高校教学楼(建筑面积28000平米)进行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企业为二级以上资质, ①请选用招标方式,说明为什么;共有13家单位报名参加,其中3家为私有企业(资质为二级),在资格预审时,有人提出不能用私人企业, ②请说明你的观点。在现场察看时,有两家企业未参加, ③是否可以继续参加投标。该工程投标保证金为30万元,共有12家在规定时间内交上, ④问共有几家企业可参加开标会。在开标时,一家企业因路上堵车吃到30分钟(事先打过电话), ⑤问能否继续参加开标会;一家企业标书未按规定加盖企业法人章, ⑥请判断最后共有几家企业可参与到正式评审中。 ⑦评委一般如何组成。评审过程中,发现某家企业报价大写与小写不符, ⑧应如何处理;最后专家评委按照招标要求推荐了3名候选单位,但排名第一的企业未说明原因拒绝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⑨请问应如何处理。⑩所有投标企业保证金应如何处理。 2.加入得到上面的招标信息,你所在企业为一级, ①你作为负责人应如何处理;加入确定要参加投标, ②请写出你所要做的基本工作程序

某医院决定投资一亿余元,兴建一幢现代化的住院综合楼。其中土建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施工单位,但招标文件对省内的投标人与省外的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也明确了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该院委托某建筑事务所为该项工程编制标底。2000年10月6日招标公告发出后,共有A、B、C、D、E、F等6家省内的建筑单位参加了投标。投标文件规定2000年10月30日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00年月11月13日举行开标会。其中,E单位在2000年10月30日提交了投标文件,但2000年11月1日才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会由该省建委主持。结果,其所编制的标底高达6200多万元,与其中的A、B、C、D等4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在5200万元以下,与标底相差1000万余元,引起了投标人的异议。这4家投标单位向该省建委投诉,称某建筑事务所擅自更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多计漏算多项材料价格。为此,该院请求省建委对原标底进行复核。2001年1月28日,被指定进行标底复核的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拿出了复核报告,证明某建筑事务所在编制标底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这4家投标单位所提出的问题,复核标底额与原标底额相差近1000万元。
由于述问题久拖不决,导致中标书在开标三个月后一直未能发出。为了能早日开工,该院在获得了省建委的同意后,更改了中标金额和工程结算方式,确定某省公司为中标单位。
问题:
(1)上述招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2)E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3)对D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4)问题久拖不决后,某医院能否要求重新招标?为什么?
(5)如果重新招标,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能否要求该医院赔偿?为什么?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暂无解析

相关题目: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