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华北电力大学(北京)881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之刑法学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刑事责任能力
【答案】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能力包括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辨认能力是指行为人具各对自己的行为在刑法上的意义、J 胜质、后果的分辨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行为人具备决定自己是否以行为触犯刑法的能力。
2. 罪状
【答案】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的描述。在刑法理论上通常根据条文对罪状的描述方式不同,将罪状分为四种:叙明罪状、简单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但在理论上认为,根据不同的标准还可对罪状进行其他的分类,即根据条文对罪状描述方式的多寡,可以将罪状分为单一罪状和混合罪状。
3. 传播性病罪
【答案】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或者缥娟的行为。本罪的犯罪构成为:
①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社会风尚的管理秩序和公民的人身健康权利。
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或者缥娟的行为。
③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④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4. 罚金与没收财产
【答案】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两者的区别包括:
①适用方法不同。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中情节较重的犯罪; 而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
②内容不同。没收财产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财物; 而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现实所有的。
③执行方式不同。没收财产只能是一次性没收,不存在着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 而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分期缴纳确有困难,还可以减免。
5. 挪用公款罪
【答案】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①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国家下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也侵犯公共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权:
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③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
④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简答题
6. 简述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的区别。
【答案】(1)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的概念
①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也就是危害结果在犯罪人主观上的表现。
②犯罪动机,是指刺激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心冲动或者内心起因。
(2)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的区别
①从内容、性质和作用上看,犯罪动机是表明行为人为什么要犯罪的内心起因,比较抽象,是更为内在的发动犯罪的力量,起的是推动犯罪实施的作用; 犯罪目的则是实施犯罪行为所追求的客观危害结果在主观上的反映,起的是为犯罪定向、确定目标和侵害程度的引导、指挥作用,它比较具体,己经指向外在的具体犯罪对象和客体。
②一种犯罪的犯罪目的相同,而且,除复杂客体犯罪以外,一般是一种罪一个犯罪目的; 同种犯罪的动机则往往因人、因具体案情而异,一罪可有不同的犯罪动机。例如,盗窃罪的目的都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但从犯罪动机上看,有的犯罪人是出于追求腐化的生活,有的是迫于一时的生活困难,有的是为了偿还赌债,有的甚至是出于报复的心理。
③一种犯罪动机可以导致几个或者不同的犯罪目的,例如出于报复的动机,可以导致行为人去追求伤害他人健康、剥夺他人生命或者毁坏他人财产等不同的犯罪目的; 一种犯罪目的也可以同时为多种犯罪动机所推动,例如,故意杀人而追求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可以是基干仇恨与图财两种犯罪动机的混合作用。
④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在一些情况下所反映的需要并不一致,例如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罪,行为人的动机可以出于物质的、经济的需要,而犯罪目的则反映了行为人精神的、政治的需要。
⑤一般地说,二者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有所不同,犯罪目的的作用偏重于影响定罪,犯罪动机的作用偏重于影响量刑。
7. 简述中国刑法中刑事责任的含义及其特征。
【答案】(1)刑事责任的含义
刑事责任,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由司法机关强制犯罪者承受的刑事惩罚或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的负担。
(2)刑事责任的特征
①刑事责任是刑事法律规定的一种负担。将刑事责任归结为一种负担,因为刑事责任是一种消极责任,本身具有某种负担之意。
②刑事责任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实施犯罪行为是刑事责任产生的前提或者原因,没有实施犯罪行为,刑事责任就不可能产生。“无犯罪则无刑事责任”,是现代刑法公认的原则。
③刑事责任以刑事惩罚或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为内容。刑事责任不是承受一般的负担,也不只是承受否定的道德评价,因为这些都说明不了刑事责任的特有性质。刑事责任是承受刑事处罚或单纯的否定性法律评价的负担。
④刑事责任只能由犯罪人来承担。我国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所以刑事责仟只有犯罪人即实施犯罪行为者才承担; 没有参与实施犯罪,即使与犯罪人有这样或那样的关系,也不发生刑事责任问题。
⑤刑事责任由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强制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向国家所负的责任,它表现了犯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国家则由其司法机关代表它强制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
8. 简述强制狠交、侮辱妇女罪的概念与构成。
【答案】强制狠裹、侮辱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制狠裹、侮辱妇女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权利。
本罪的对象只限于年满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妇女和成年妇女。狠裹不满14周岁的儿童,构成刊法典同条第三款的狠裹儿童罪。己满14周岁的男性,不能成为本罪的对象。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制耀裹、侮辱妇女的行为:
①暴力,是指以殴打、捆绑、堵嘴等对妇女人身实行强制,使被害妇女不敢、不能抗拒的手段。
②胁迫,是指以杀害、伤害、职权、地位、揭发隐私等相威胁、恫吓使被害妇女不敢反抗,对其进行精神强制的手段。
③其他手段,是指暴力、胁迫手段以外,其他使被害妇女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手段,如用药麻醉,用酒灌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