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13周岁时抢劫价值2000元的物品,在15周岁时抢劫价值8500元的物品,在17周岁时又抢劫价值4000元的物品。在对甲追究刑事责任时,计算其抢劫罪数额应为: ["A、14500元","B、12500元","C、9500元","D、4000元"]
简述装运港及目的港签订的注意事项
简述外贸合同的生效条件
保险条款签订的注意事项
企业对其出租的房屋,应从固定资产账户转入“投资性房地产”账户,若对其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则不计提折旧,而是每期期末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简述有效发盘的构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