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应当如何进行处罚?
经营者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应当如何处罚?
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不法行为,应当如何处罚?
对乳品、转基因食品、生猪屠宰、酒类和食盐的食品安全管理适用哪部法律?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是否有效?
同一违法行为,不同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重复罚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