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效力层次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至少应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Ⅰ.船上报告油污事件的程序; Ⅱ.油污事件中需联系的当局、人员名单; Ⅲ.为减少或控制排油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Ⅳ.船舶与沿海国和地方当局的联系方法和要点。 ["A.Ⅰ~Ⅳ","B.Ⅰ~Ⅲ","C.Ⅰ、Ⅲ、Ⅳ","D.Ⅱ~Ⅳ"]
衡平法
公法
根据《船上油污应急计划》,溢油反应部署一般分为下列哪几组()。 Ⅰ.指挥和通信组;Ⅱ.除油组、溢油回收组;Ⅲ.机舱组;Ⅳ.救护组。 ["A.Ⅱ~Ⅳ","B.Ⅰ~Ⅲ","C.Ⅰ、Ⅲ、Ⅳ","D.Ⅰ~Ⅳ"]
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