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B . 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C . 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D . 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 参考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参见《行诉若干解释》第24条第2款、第10条、第23条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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