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综合练习题库

问题:

[单选]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构成票据质押的是()。

A . 出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汇票上签章的
B . 出质人在汇票粘单上记载了“质押”字样并在汇票粘单上签章的
C . 出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质押”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但是未记载背书日期的
D . 出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为担保”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的

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债务。为了担保其债务的履行,甲公司同意将一张以自己公司为收款人的汇票质押给乙公司,为此,双方订立了书面的质押合同,并交付了票据。甲公司未按时履行债务,乙公司遂于该票据到期时持票据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承兑人应当向乙公司付款。 如果乙公司同时提供了书面质押合同证明自己的权利,承兑人应当付款。 如果甲公司书面证明票据质押的事实,承兑人应当付款。 承兑人可以拒绝付款。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真对学生智能差异,如何加以注意? 应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这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税收法定原则。 税法公平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 实质课税原则。 张某(15周岁)某日签发一张汇票给甲,甲将其背书转让给乙,乙又背书转让给丙,丙提示汇票遭拒绝后,向张某追索,请问张某的哪一项主张可以构成抗辩() 张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票据行为无效,不付票据责任。 丙从谁的手中受让票据应追索谁。 张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签署的票据无效。 张某据以签发票据的原因关系已归于无效,因此不应再承担票据责任。 甲公司是一张3个月以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记载的收款人。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为丙公司,丙公司于上述票据到期时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丙公司取得票据权利。 甲公司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构成票据质押的是()。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暂无解析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