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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账户本期的期末余额结转至下个会计期间,即为下期的()。

A . A、期初余额
B . B、增加发生额
C . C、减少发生额
D . D、期末余额

关于挪用公款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国有企业管理使用中的职工私人筹集资金应视为公款。 如果下级单位不知道上级单位领导划拨款项的真实意图,仅仅出于执行上级领导的指示而办理划拨手续的,下级单位人员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上级领导将挪用公款的意图告诉了下级单位人员,下级单位人员仍然帮其办理划拨手续的,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因单位经营的需要,根据集体决定的意见,将公款划拨至其他企业使用,没有从中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施工现场危险品与易燃品存放距离不得少于()。 3m。 6m。 9m。 12m。 韩某系某集体企业法定代表人,2002年12月个体户薛某要求韩某为其在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韩某同意后,指使财务人员在银行办理一份6万元的定期存款,用该存款做质押,薛某从银行贷款6万元。贷款到期后,薛某未归还贷款,银行行使质押权,把6万元的定期存款扣划偿还了贷款。后薛某不知去向,韩某所在的集体企业的6万元至今未追回。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韩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韩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韩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2002年年底,朱某与某县食品总公司破产清算组签订租赁食品公司肉联厂(国有企业)的合同,租赁期限为20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03年11月,朱某伙同肉联厂的两名副厂长将两台机器及附属设备拆卸后变卖,三人私分卖得的货款两万余元。2004年7月,朱某写信给反贪局供述自己盗卖机器的行为但并没有主动到案,后被抓获归案。朱某的行为:() 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构成贪污罪。 朱某租赁经营国有企业的行为,属于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 朱某写信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投案自首。 对各种财产物资的账面记录,平时只登记收入数不登记减少数,月末结账时根据实地盘点的结存数倒挤出减少数并据以记账,这种记账制度叫()。 A、永续盘存制。 B、实地盘存制。 C、账面盘存制。 D、实地盘点法。 E、技术推算法。 账户本期的期末余额结转至下个会计期间,即为下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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