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6年北京体育大学体育硕士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理论新闻传播学导论》考研内部冲刺密押卷4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著作权

【答案】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所享有的防止被他人随便利用的权利。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都确认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精神权利包括:公开发表作品的权利(发表权); 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或不署名的权利(署名权); 要求被承认是作品的作者的权利(身份权); 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作品完整权); 修改作品的权利(修改权); 收回已经公开发表的作品的权利(收回权)。经济权利主要指:作者本人或授权他人采取各种方式利用作品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上述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未经作者许可或转让,别人不得占有和使用,否则就是侵犯著作权。但是,为了社会的利益,法律也规定对著作权进行限制的特殊情况。对于新闻传播者的作品,多数国家的法律认为,除了简明的时事性消息之外,大部分作品及其媒介应列入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2. 传播超载

【答案】传播超载指的是传播同类信息过量,即传播超载,受众会感到重复、厌烦、疲劳,因为后继信息同首传信息内容上一样,己经失去了认知的意义,受众便视这些信息为“信息垃圾”,称这种重复传播的行为为“信息洪水”。

3. 受众的“碎化”

【答案】受众碎片化是指碎片化以及与碎片化相伴随的传播领域的受众的分化。碎片化时代,受众被电视、报纸这些传统观念中的大众媒体垄断的局面逐渐被打破,受众的媒介接触方式更趋多元,媒体的专业化程度更为深入,针对特定受众群的媒体大量出现,尤其是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的发展更是独占鳌头。媒体市场格局演变的最终原因是受众,大众媒体衰落,多种媒体并存,是“受众碎片化”的最直接表现。

4. 新闻法治

【答案】新闻法治是争取民主与自由的产物,同时又是促进民主与自由、实行正当新闻自由的强制性规范。把新闻活动纳入一定的法理体系,即纳入法的正义与公平,构成了新闻法治的理念。新闻活动的法律规范包括两种形式,一是制定专门的新闻法(义称成文法),另一种是在宪法、刑法、民法、保密法、著作权法、判例法等法律中含有适用于新闻出版的法律条款(又称条文法),

第 1 页,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