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明确了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核设施营运单位和核设备活动单位在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中必须履行的职责,通过层层把关,实施严格的()。 质量管理。 过程控制。 安全监管。 监督检查。
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负全面责任。 设计。 制造。 安装。 使用。 运行安全。
新的文字符号GB7159中按拉丁字母将电气装置、设备、元器件划分为()大类。 26个。 23个(其中I、O、J不用)。 23个(其中I、O、Z不用)。 23个。
()一般不代表独立的设备,器件,是用来说明某些功能,特征和作用。 方框符号。 符号要素。 一般符号。 限定符号。
民用核设施()单位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的使用和运行安全负全面责任。 营运。 主管。 监管。 以上三者均包含。
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的使用和运行安全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