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未按《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履行职责规定的,相关处罚措施有()。
Ⅰ.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Ⅱ.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Ⅲ.情节严重的,撤销基金从业资格
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A . Ⅰ、Ⅱ、Ⅲ
B . Ⅱ、Ⅲ、Ⅳ
C . Ⅰ、Ⅱ、Ⅳ
D . Ⅰ、Ⅱ、Ⅲ、Ⅳ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未按《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履行职责规定的,相关处罚措施有()。
Ⅰ.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Ⅱ.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Ⅲ.情节严重的,撤销基金从业资格
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 参考解析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基金从业资格。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