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110
B . 120
C . 140
D . 150
● 参考解析
《支付结算办法》第192条规定,付款人开户银行对付款人逾期支付的款项,应当根据逾期付款金额和逾期天数,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赔偿金。逾期付款天数从承付期满日算起。承付期满日银行营业终了时,付款人如无足够资金支付,其不足部分,应当算作逾期1天,计算1天的赔偿金。该法第191条规定,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因此,本题中的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5月16日至18日。乙的逾期付款天数为5月18日至28日,共计11天,因此乙应当支付赔偿金:20000×0.05%×11=1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