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A.联合体投标应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B . B.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C . C.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且需附在联合投标文件中提交
D . D.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
E . E.联合体的投标保证金应当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提交
● 参考解析
ACD本题考核的是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联合体投标。《招标投标法》第31条期定,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根据《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应兰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因此C选项正确。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因此D选项正确。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可以由联合体共同提交,也可以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E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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