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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某跨国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来自本国所得100万元;该公司在甲、乙、丙三国各设一分公司,甲国分公司所得40万元,乙国和丙国分公司所得各30万元。各国税率分别是:本国40%,甲国30%、乙国40%、丙国50%,则用分国限额法计算乙国抵免限额为()万元。(上述的所得均为税前所得)

A . 16
B . 14
C . 12
D . 24

已知一补码是11110010,则其真值用二进制表示是()。 +1110010。 -1110010。 +0001110。 -0001110。 我国税法明确规定纳税人的权利有()。 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税收监督权。 依法进行账簿、凭证的管理。 依法进行税务登记。 关于税法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是无效的。 直接宣布废止某项税法,是最常见的税法失效宣布方式。 在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的税法效力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税法效力。 对同一事项新、旧税法有不同规定的,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对同一事项新、旧税法有不同规定的,旧法的效力优于新法。 国际税收中,彻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办法是()。 免税法。 税收饶让。 直接抵免法。 间接抵免法。 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输出时,若需要中间暂停,有时可用()的方法。 关闭打印机电源。 按打印机Online(联机)键。 微机初始化。 按进纸/退纸键。 某跨国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来自本国所得100万元;该公司在甲、乙、丙三国各设一分公司,甲国分公司所得40万元,乙国和丙国分公司所得各30万元。各国税率分别是:本国40%,甲国30%、乙国40%、丙国50%,则用分国限额法计算乙国抵免限额为()万元。(上述的所得均为税前所得)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分国限额法的计算公式可以简化为:分国抵免限额=来自某一非居住国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率。乙国抵免限额=30×40%=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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