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
B . 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
C . 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
D . 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
● 参考解析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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