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司法卷二题库>刑法题库

问题:

[多选] 单某碰倒冯某的行为

A . A、属于正当防卫
B . B、属于紧急避险
C . C、不需负刑事责任
D . D、需要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某个股票市场上的同一只股票,其风险是客观的,但是有的人买有的人卖,这可能是因为买者和卖者的风险认知度有差异。() 通货膨胀是系统风险,无论哪种理财行为都不能消除通货膨胀对生活水平的负面影响。() 客户将银行存款转换成货币市场基金,这个理财行为改变了其资产负债比率。() 财务信息是银行从业人员制定个人财务规划的基础和根据,决定了客户的理财目标和期望合理与否,以及完成个人财务规划的可能性。() 一般而言,家庭紧急预备金的储存形式最好是流动性高的资产与贷款额度的搭配。() 单某碰倒冯某的行为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刑法》第21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是采用损害一种合法权益的方法以保全另一种合法权益,因此被排除在犯罪之外。《刑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本题的关键在于,单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还是避险过当?这里涉及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问题。
由于紧急避险是两种法益之间的冲突,故应以尽可能小的损害去保护另一法益。一般来说,生命法益重于身体法益、身体法益重于财产利益。本案中单某若不进行避险极有可能像金某一样被车撞死,而其避险的结果是造成冯某的身体伤害。
此外,进行法益衡量时,还要考虑危险的紧迫性与重大性、危险源的具体情况、损害行为的程度、当事人的忍受义务等等。因此,综合本案的情况,对于单某不应按避险过当处理,单某对此不负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是BC。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