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育管理专业(教育硕士)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学校管理过程
【答案】学校管理过程是学校领导者组织协调学校管理的各种要素正常运转所表现出的一种持续活动的程序状态,它是学校管理的具体体现。学校管理过程由学校管理的主体、学校管理的客体和学校管理的中介三个基本要素所构成。其特性为:①以育人为中心的目的性。学校管理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完成学校的教育任务,实现学校的教育目标。②以阶段为标志的有序性。学校管理过程是一种持续向前发展的有序过程。③以目标为前提的控制性。学校管理过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学校管理的预期目标。
2. 非正式组织
【答案】非正式组织是人们在共同的工作过程中自然形成的以感情、喜好等情绪为基础的松散的、没有正式规定的群体,与“正式组织”相对。典型的非正式组织,如单位内的同乡、同学,棋友、牌友、球友等形成的小圈子。非正式组织不受正式组织的行政部门和管理层次等的限制,也没有明确规定的正式结构,但在其内部也会形成一些特定的关系结构,自然涌现出自己的“领导”,形成一些不成文的行为准则和规范。非正式组织的划分,一般可以从“安全性”和“紧密度”两方面来考察。非正式组织存在的根本原因,是人们追求一种在正式组织内无法达到的感情需求的满足。
3. 教育行政组织
【答案】教育行政组织是指依据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以及规章制度等,领导和管理教育事业的机构。教育行政组织的纵向结构,即按其行政主体或者按其所拥有的权限和所管辖的范围,可分为国家教育行政组织与地方教育行政组织。其主要特征有:①教育行政组织是国家性质的社会组织,为国家权力所支持; ②教育行政组织具有严密的体系性。
二、简答题
4. 教育行政体制改革后,中央政府在权力下放的环境中应当采取什么途径和方法实施宏观调控?
【答案】教育行政体制改革后,加强中央对教育系统的宏观调控就是要处理好教育管理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可采取以下途径加强宏观调控:
(1)解决对教育系统的管理,要加强统筹规划,确定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规模、速度、布局,抓好各种教育形式的协调,使教育事业从外部到内部都得到协调发展。
(2)要加强教育政策的弹性幅度和稳定性。我国现行的教育政策弹性小且不够稳定,使教育系统的发展缺乏一个较大的回旋余地和相应的稳定,往往造成大起大落的发展变化。
(3)要加强教育法规建设。健全的教育法规是现代教育的标志,是对教育系统进行控制、约
束的手段。应继续加强教育立法及教育法的实施工作,以保证教育系统的健康稳定发展。
(4)突出教育投资的方向性,使教育系统协调发展,使教育经费获得较好的效益。
(5)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价。健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的职责范围、充分发挥职能等。
5. “督政”是指什么? 在我国实施“督政”的意义何在?
【答案】(1)督政的含义
督政是指督导政府包括政府设置的教育行政机构的活动。督政与督学一起构成教育督导的任务,二者密切相关,督政离不开督学,督学是督政的基础。
(2)在我国实施督政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教育督导实践就是既督政又督学,并以督政为主,这是由我国的国情决定的。在我国实施督政的意义在于:
①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根本特点,决定了我国各项事业发展的宏观决策权,人力、物力、财力的统筹和调控主要由党委和政府领导所掌握。教育的发展,教育行政部门的合作都离不开政府的重视和领导,这也是社会发展规律和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反映。就社会发展全局来看,现代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要求各级政府干预教育; 从教育自身的规律看,它又不能离开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而发展; 教育所固有的经济功能、政治功能、文化功能决定了其必须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保持同步。因此重视和加强政府对教育的干预是现代社会、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之一。
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旨在通过简政放权,实现中央教育行政管理职能向宏观调控的转换,建立基础教育地方化、由地方负责的管理体制。各级政府特别是各级地方政府对教育工作的认识和教育管理的水平,对办好教育事业尤其是基础教育有着决定性的作用,那么建立专门机构了解和监督各级政府的教育工作也就成为必需。《教育督导暂行规定》把代表同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依法进行综合性监督、检查、评价、指导确定为教育督导机构的任务和职责,是我国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督导制度的有益探索,根本上是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发展教育的需要。
③国际上普遍将加强教育作为增强综合国力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祛码。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政府也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上。建立督导制度、开展督政工作正是为了加强政府对教育的管理,实现教育的优先发展。
6. 各级教育行政组织的职能是什么?
【答案】教育行政组织的纵向结构,即按其行政主体或者按其所拥有的权限和所管辖的范围,可分为国家教育行政组织与地方教育行政组织。它们各有自己的职能。卜面主要就我国的情况分别加以介绍:
(1)国家教育行政组织与职能
国家教育行政组织是指国家一级的教育行政组织,也有人称它为中央教育行政组织。它包括国务院和国家教育部。
①国务院是国家的最高行政组织。根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对教育行使领导和管理的职权,因此,国务院也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组织。它有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教育行政法规、审定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批准高等学校设置等权力与职能。按其主管业务的性质而言,它不是专门的教育行政组织。
②教育部是国家一级的专门性的教育行政组织。它是国务院主管教育工作的一个职能部门。实质上是国家教育行政的执行机构。
(2)地方教育行政组织与职能
地方教育行政组织是指一个国家的各级地方政府对教育事业进行组织、领导和管理的机构。在我国主要指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各级地方专门的教育行政机构。
①各级地方人民政府
作为地方行政组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 县(区); 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行政工作,因此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 县(区)、乡(镇)人民政府也是地方教育行政机构。
②地方专门性的教育行政组织
在各级人民政府内,设置各级专门性教育行政机构,具体为省、自治区教育厅,直辖市教育局; 省辖市、自治州、地区教育局; 县(区)教育局(科),乡镇教育组,一般未设专门教育行政机构的,只设专门人员。
7. 阐述教育法规实施的主要方式及当前我国教育法规有效实施的举措。
【答案】(1)教育法规实施的主要方式
教育法规的实施是指教育法规在现实教育活动中的具体运用和实现。教育法规实施的具体方式主要有:
①教育法的遵守
教育法的遵守是指一切国家教育行政机关、教育组织、教育公职人员、公民按教育法的规定去做。遵守教育法的重要意义:
a. 教育法的遵守是教育法规得以实施的基本方式之一,是实现教育管理法制化的基本环节,所以一切有关的教育组织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教育法规。
b. 教育法规的遵守是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
c. 教育法的遵守有利于国家对教育的领导与管理,以利于教育的发展。
d. 教育法的遵守是整个国家文明程度的表现。
②教育法的适用
教育法的适用也可以称之为教育法的执行,是指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将教育法运用于各种具体的与教育有关的人或组织的专门活动。它是教育法实施的又一基本形式。
(2)当前我国教育法规有效实施的举措
当前,我国为了保证教育法规有效地实施,具体举措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