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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大学法学院法理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社会正义

【答案】(1)社会正义是指一个社会基本制度及其所含规则和原则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从主体的角度,把正义划分为个人正义与社会正义。社会正义适用于社会及其基本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2)社会正义包括两个层面:①社会各种资源、利益以及负担之分配上的正义; ②社会利益冲突之解决上的正义。前者可谓“实体正义”,后者可谓“形式正义”或“诉讼正义”。

2. 法的告示作用

【答案】法律代表国家关于人们应当如何行为的意见和态度。这种意见和态度以赞成和许可或反对和禁止的形式昭示于天下,向整个社会传达人们可以或必须如何行为的信息,起到告示的作用。通过法律,人们可以知道什么是国家赞成的,应当做、可以做的; 什么是国家反对的,不该做、不得做的; 可以知道国家的发展目标、价值取向和政策导向。法的告示作用也可以说是法的意识形态作用。它以对人们的意志、是非观、价值观的影响而为指引作用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3. 法律概念

【答案】法律概念是有法律意义的概念,是认识法律与表达法律的认识之网上的纽结,是指对各种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法律术语。法律概念有两个来源:①脱胎于日常生活中的概念,由法律人对它的吸纳而成为法律概念; ②法律人的创设。

4. 法律发展

【答案】法律发展,是指与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的全面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的,包括了法律制度的变迁、法律精神的转换、法律体系的重构等在内的法律进步过程与趋势。法律发展更关注法律制度在当下所发生的以及面向未来所可能发生的动态的进步过程。

5. 立法议案

【答案】立法议案,是指有法定提案权的国家机关、会议常设或临时设立的机构和组织,以及一定数量的个人,向权力机构提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每个国家的议案提交程序和规定都有一定区别,但都是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手段。

6. 法律职业

【答案】法律职业是指以律师、法官、检察官为代表的,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的法律技能与法律伦理的法律人所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从狭义上说,法律职业主要包括律师、

法官、检察官三种具体的职业。从广义上说,法律职业,还可包括在立法机关、政府机关和企事业组织等从事法务工作的人员,也包括司法辅助人员。

7. 法的清理

【答案】法的清理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对一国一定范围内所存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它们或存或废或改动的专门活动。法的清理的目的是把现存有关的法加以系统研究、分析、分类和处理。清理的基本仟务有两个,并因此形成两个阶段。一是搞清现存各种法的基本情况,确定哪些可继续适用,哪些需要修改、补充或废止。这是梳理法的阶段,这一阶段不改变原有法的面貌,不是直接的立法活动。二是对可继续适用的,列为现行法; 对需要修改或补充的,提上修改或补充的日程,有些可届时修改或补充的,加以修改或补充再列为现行法; 对需要废止的,加以废止。这是处理法的阶段。

8. 法律文化

【答案】法律文化是整个文化构成的一个特殊部分。在概念上,文化概念的多样性同样影响着对法律文化的理解,使法律文化这一概念也具有多样性。

法律文化,是指在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作用的基础上,国家政权所创制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以及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态度、价值、信念、心理、感情、习惯及理论学说的复合有机体。

二、简答题

9. 对于马克思“无论是政治的还是市民的立法,都是对于经济关系的反映”的理解。

【答案】马克思的这句话表达了经济基础对法的决定作用。

(1)经济基础对法的决定作用

法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其本质、产生、发展以及特征,都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和制约的。具体体现在:

①法的产生和发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法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从一种形态转变为另一种形态,从一种形式到另一种形式,归根到底都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

②法的本质即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国家意志以及法所维护的社会利益,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属于什么性质、表现为什么形态,它的法也必然如此。

③法的内容即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权利与义务关系以及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价值,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

④法的未来即法的历史命运也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当社会经济基础不再具有阶级性质的时候,具有阶级性质和国家性质的法将演变为反映社会意志的公共生活规则。

(2)经济基础对法的决定作用这一命题的内涵

这是从总的性质上来说的。除了经济基础对法的决定作用外,对法的性质、内容、发展规律发生影响以至在某些情况下起决定作用的因素还有国家制度、历史传统、民族习惯、社会心理、

政治观点、道德观点、宗教等。

10.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别。

【答案】(1)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概念

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原理,或是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原理或出发点。

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法律规则是构成法律的主要因素。

(2)法律原则与规则的区别

①在对事及对人的覆盖面上,法律原则较宽,法律规则较窄,即法律原则有更大的宏观指导性,某一法律原则常常成为一群规则的基础。

②在变化的速率方面,法律原则有较强的稳定性。法律原则通常是社会重大价值的积淀,不会轻易改变,相比之下,法律规则的改变要容易得多。

③在是否适用的确定性方面,原则较为模糊,而规则较为明确; 当原则与原则、规则与规则相互冲突时,选择的方法也不同。冲突的规则的适用常常是要么无效,要么有效。确定相互冲突的原则的适用时,常常要对冲突的原则所代表的利益做出权衡,相互冲突的原则必须衡量,以确定某些原则比其他原则具有较大的“分量”。

11.如何理解法律文化建设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意义?

【答案】法律文化建设对我国法制建设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法律文化的作用上:

(1)沟通作用

人们的沟通依赖于人们共同的认知,法律活动中的沟通依赖于共同的法律认知。法律文化中的语言、符号,共同的价值、知识、情感等,构成了沟通的基础。人们之所以能够在经济领域以合同方式确定交易,之所以能够在法庭中共同就争议进行讨论和辩论,关键在于有共同的法律文化。

(2)选择作用

在法律领域的选择包括制度安排方面的基本制度选择,权利义务分配的选择,法律调整机制和调整方式的选择等; 在法律实施力一面包括程序选择和对实体权利义务及责任安排的选择; 在一般法律活动力一面包括对法律行为的选择,等等。这些选择,决定于法律理论、法律信仰、关于法律调整规律的认识以及法律知识。正是法律文化中的这些内容,保证了选择的可能性。

(3)指令作用

这是指法律文化驱动和控制法律制度的运作,指导社会活动主体作出符合法律规范的行为。制度的运作及法律活动中的权利义务行为,都是受人们的意志支配的,而法律活动中的意志是受现行的法律制度、法律活动主体的法律信仰、知识、情感等支配的。主体积极的法律活动,是由法律文化的制度内容和意识内容向其提供指令。

(吐)整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