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中国古代文学与外国文学(二)复试之中国文学史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王孟诗派
【答案】王孟诗派是盛唐最有影响的诗歌流派之一,又称“山水田园诗派”。王孟诗派诗人多仕途失意,受佛道思想影响较深,寻求隐逸,因而诗中多描写山水田园的自然风光,其诗风清新流丽,常常表现出静谧恬淡的境界。孟浩然、王维是王孟诗派的代表作家。两人都工于五言,都善于描写自然景物,风格也有近似之处。在艺术成就方面。二人既可并驾齐驱,又各标风韵,对后世都有深远影响。王维的代表作主要有《辋川集二十首》《山居秋螟》《渭川田家》等,孟浩然的代表作主要有《夜归鹿门歌》《过故人庄》《宿建德江》等。
2. 元曲四大家
【答案】元曲四大家是指关汉卿、白朴、马致远、郑光祖四位元代杂剧作家。四者代表了元代不同时期不同流派杂剧创作的成就,因此被称为“元曲四大家”。四大家都不求仕进,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和人民联系密切。其代表作品大都能真实地反映元代社会现实,思想内容深刻,生活气息浓烈,且与舞台演出结合紧密,人物语言生动形象,戏剧冲突集中、紧凑。四人中,关汉卿成就最高,影响最大,是我国古代戏剧的奠基人。
3. 章回小说
【答案】章回小说是明代产生的中国古典长篇小说的民族形式,也是中国古代长篇小说的主要形式。其特点是分回标目,故事连接,段落整齐。章回小说是在宋元讲史话本的基础上形成的,讲史以讲说前代历史、兴废争战为主,开始以口头讲述为主要形式,由于不可能一次把一部历史故事说完,所以必须讲若干次,于是便产生了分节讲述,每节用题目的形式向听众揭示主要内容。讲史和小说话本合流,再加上作家对民间作品的加工整理,就出现了章回小说。《三国志演义》《水浒传》等书的成书过程,也就是章节回小说的诞生过程。
4. 建安七子
【答案】建安七子是汉末建安时期作家孔融、陈琳、王粲、阮瑀、徐幹、应玚、刘桢七人的合称。七子之中除孔融外,均依附曹氏政治集团,是邺下文人集团中的杰出人物。建安七子的得名源于曹丕《典论·论文》,“七子”以写五言诗为主。五言诗是直到东汉后期才兴盛起来的新诗体,而“七子”的优秀五言之作,写得情采飞扬,变化多致,使五言诗在艺术上更臻于精美。它们在五言诗发展史上做出了重要贡献。其中以王粟的成就最高,被刘韶誉为“七子之冠冕”,他的代表作有《登楼赋》《七哀诗》。
5. 新乐府
【答案】新乐府是相对古乐府而言的,这一概念首先由白居易提出来。他曾把自己担任左拾遗时写的“美刺比兴”“因事立题”的50多首诗编为《新乐府》。新乐府的特点有三:一是用新题,白居易以新题写时事,故又名“新题乐府”。二是写时事,白居易继建安诗人及杜甫美刺传统,以新乐府专门美刺现实。三是不以入乐与否为衡量标准,白居易、元稹等人倡导“新乐府运动”,以诗歌来补察时政,诗歌“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并明确地提出了“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一整套理论,他们写作了大量新乐府诗歌,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代表作家及作品有白居易的《新乐府》五十首、《秦中吟》十首,元稹的《田家词》《织妇词》,张籍的《野老歌》,王建的《水夫谣》等。
6. 苏辛
【答案】“苏辛”是北宋苏轼与南宋辛弃疾的并称,二人同为豪放词派的代表。自晚唐“花间派”以来,词以婉约为正宗,诗庄词媚,几成定格。到了苏轼,才以豪健纵放之笔,创豪放一派,扩大了词的题材范围,开拓了词的表现领域,打破了词为艳科的藩篱,使词体获得了解放,代表作有《念奴娇·赤壁怀古》《赤壁赋》等。辛弃疾继承了苏轼的豪放风格,并把它推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辛词热情洋溢,慷慨壮烈,具有浪漫主义的色彩,创造出瑰丽雄奇的艺术境界,代表作有《青玉案·元夕》《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等。苏、辛词以豪放为主,但也有多种风格并存,所作婉约词并不亚于婉约派词人的作品。在词的发展史上,苏、辛起了重要而积极的促进作用。
7. 公安派
【答案】公安派是明代后期出现的一个文学流派。“三袁”是指袁宗道、袁宏道、袁中道三兄弟,因他们是湖北公安人,所以被称为“公安派”,其中袁宏道最为知名,公安派的核心口号就是由他提出的。公安派以“性灵说”作为文学主张的内核,袁宏道认为文学的最高境界是“独抒性灵,不拘格套”。在创作上,其诗文“变板重为轻巧,变粉饰为本色,致天下耳目于一新”,他们的诗歌脱离“理”的束缚,能够自由地抒发个人真实性情和表现个人生活欲望,并具有诗人的艺术独创特征,但也有些作品过于率直浅俗。
二、简答题
8. 简述唐代白居易的诗歌创作主张和新乐府诗的特点。
【答案】(1)白居易的诗歌创作主张
白居易是中唐著名的诗人,在诗歌创作理论上也有自己独特的观点,他最著名的诗论著作是《与元九书》。其诗歌创作主张如下:
①诗歌创作主张“为时”“为事”而作
白居易诗歌理论的核心是强调创作要有为而作。他在《新乐府序》中说过:“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他对诗歌的抒情本质是有深刻认识的,说“感
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不过他强调的重点是“义”,有强烈的现实功利性。他在《与元九书》说:“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提出了“为时”“为事”而作的观点,明显继承传统儒家的诗文论思想。
②强调诗歌要讽谕现实
将诗歌与现实政治和人民生活密切结合,是白居易诗论的核心。白居易强调诗歌的“刺”的一面,不主张“美”,他说:“欲开奎蔽达人情,先向歌诗求讽刺。”他主张讽刺诗要写得激切、直率,不要《毛诗序》提出的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义”,不要“主文而谲谏”,要大声疾乎揭露弊政,为民请命。这种观点主张文学创作要干预现实,批判黑暗社会,加强了我国古典诗歌的现实主义传统,对后代有极大影响。
③关于诗歌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他强调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主张形式为内容服务,反对脱离内容而徒事形式。《与元九书》说道:“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他以果木成长过程为喻,形象地、系统地提出了诗的四要素。“情”和“义”是内容,“言”和“声”是形式,其中尤以“实义”为最重要。
④强调诗歌创作浅显易懂
在《新乐府序》中,他明确指出作诗的标准是“辞质而径”“言直而切”“事核而实”“体顺而肆”,即强调语言须质朴通俗,议论须直白显露,写事须绝假纯真,形式须流利畅达。也就是说,诗歌必须既写得真实可信,又浅显易懂,便于入乐歌唱,才算达到了极致。
白居易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其重写实、尚通俗、强调讽谕,提倡为君为民而作的理论,是儒家传统诗论的直接继承,也是杜甫的写时事的创作道路的进一步发展。但白居易诗论也有其弊病,主要表现在过分强调了诗歌的针硬时弊的实用功能,而忽视或有意排斥和否定审美娱乐功能,否定诗歌的艺术性。
(2)白居易新乐府诗的特点
①内容的单一性,主题的明确性
白居易的讽喻诗每首只写一件典型的事物,即他自言其《秦中吟》是“一吟悲一事”之意,诗中不涉他事,不出他意。这样就使诗歌的主旨非常清楚,甚至显得过于直露。
②叙事和议论相结合
白居易有意识地加强诗中的议论,这些议论大多片言居要,起到画龙点睛、加强主题的作用,并多置于结尾,“卒章显其志”。如《红线毯》曰:“宣州太守知不知:一丈毯,千两丝。地不知寒人要暖,少夺人衣作地衣! ”虽直露,但不失显豁。
③人物与事件刻画描写的典型性、形象性
如《新丰折臂翁》单选一个“头鬓眉须皆似雪”的88岁老翁来写,《上阳白发人》单选一个“去时十六今六十”的老宫女来写,就是意在更典型化。最成功的例证是《卖炭翁》中的卖炭翁。为了加强典型性,新乐府诗还善于使用对比、比兴等修辞手法,如《买花》等。
④语言的通俗性、流畅性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