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正确B . 错误
● 参考解析
该知识点教材存在错误。2012年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考试中,一般会规避;如果出现,建议按照教材规定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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