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B . 法官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C .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D . 律师因法定事由或者根据相关规定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可以将被委托的法律事务转委托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办理
● 参考解析
《律师法》第41条规定:"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法》第17条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法》第20条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律师因法定事由或者根据相关规定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应当谢绝当事人的委托,或者解除委托代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