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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心理学之当代教育心理学(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摘要

一、简答题

1. 影响社会规范依从性学习的条件是什么?

【答案】社会规范依从包含从众和服从这两种接受水平,他们分别受制于不同的条件:

(1)从众学习的条件

①群体特征:由于从众行为本身是主体在一定情境中对群体影响的一种反应,因而必然会受一系列群体特性(情境特征)的影响。其群体特征主要有:群体的一致性对从众行为具有极大的影响力; 从众行为受群体的内聚}性的影响。研究表明,群体内聚性越大,则从众行为发生的可能性越大,群体成员的群体精神越强,遵从性就越大; 群体成员的专长对从众行为的产生也有极大影响。群体越有专长,群体的意见越具有价值和权威性,其影响力越大。

②个体特性:从众行为的发生除了与群体压力有关外,还受一系列的个人特性影响。不同国籍、不同种族的人,由于其文化背景不同,其遵从性表现也不同; 同一种族、同一社会中的不同个体,在同一情境中,其从众行为的可能性并不完全一致。这与个体的个性差异有关,缺乏主见的人容易从众; 众行为还表现为一定的性别差异; 人的责仟感对遵从(从众)有很大影响。

(2)服从学习的条件

服从是在外力作用下维持自身基本需要的‘种工具性行为,是对外在压力的‘种反应。外在压力是诱发服从行为的根本诱因。外在压力有下列两种:

①直接的外在压力,即奖励与惩罚。它是团体或个人为了使人(行为主体)从事期望中的行为而直接施加的一种外在压力。奖励是一种肯定性压力,对规范行为具有正向秀发作用。如人们为了获取某种奖励而产生对规范行为或权威命令的服从。这种奖励作用,实际成为他产生服从行为、克服背离行为的一种压力。惩罚是一种否定性压力,对某种背离规范的行为有制止作用。如人们为了避免某种惩罚而制止自己的越轨行为。这种惩罚就成为制止越轨行为,服从规范的一种压力。

②间接的外在压力即情境压力,由美国心理学家弗里德曼等提出。情境压力作为一种外在压力,需通过主体对特殊情境及自己的行为结果的认识,才能发生作用。在现实生活中,间接的外在压力即情境压力,对人的服从行为的影响是很大的。

2. 班都拉的观察学习理论是如何看待学习过程和学习条件的?

【答案】班都拉认为,人类的大多数行为是通过观察而习得的。人们通过观察他人的行为,可获得榜样行为的符号性表征,并可以此引导观察者在今后作出与之相似的行为。班都拉认为,这一过程受到注意、保持、动作再现和动机四个子过程的影响。

①注意过程是观察学习的首要阶段。如果人们对榜样行为的重要特征不加以注意就无法通过

观察进行学习。注意过程调节着观察者对示范活动的探索和知觉。影响注意过程的因素有:榜样行为的特性、榜样的特征、观察者的特点。

②保持过程使得学习者把瞬间的经验转变为符号概念,形成示范活动的内部表征。如果人们只注意观察他人的示范行为而不能把这种示范以符号编码的形式保存下来,那么对示范行为的观察就不会对他们产生很大影响。示范信息的保持主要依赖于两种符号系统:表象系统和言语系统。

③动作再现过程是把符号性表征转换成适当的行为。一个人即使己经充分意识到了榜样行为,并把它经过编码后良好地保持在记忆中,但是如果没有适当的动作能力,个体仍不能再现这种行为。因此,动作再现过程决定那些己经习得的动作转变为行为表现的范围和程度。班都拉认为,个体对榜样行为的再现过程可以划分成:反应的认知组织,反应的发起和监控,以及在信息反馈基础上的精练。

④班都拉把习得与行为表现相区分,认为行为表现是山动机变量控制的。动机过程包括外部强化、替代强化和自我强化。班都拉特别强调替代强化及自我强化的作用,实质是强调学习中的认知性和学习者的主观能动性。

3. 论述桑代克联结说的主要内容?

【答案】(1)桑代克提出学习不是建立在观念之间的联结,是建立刺激—反应联结,即在一定的刺激情境与某种正确反应之间形成联结,其中不需要观念或思维的参与。这种刺激—反应联结主要是通过尝试错误、不断修正行为而形成的。学习就是通过渐进的尝试错误形成刺激—反应联结的过程,桑代克的联结说又称为“试误说”。

(2)提出三个学习规律,即:准备律、练习律和效果律

①准备律是指当学习者进入某种情景时所具有的预备性反应倾向会影响到某种反应的学习。体现了学习动机原则。

②练习律是指对于己经形成的某情景与某反应的联结,正确地重复这一反应会增强这一联结。 ③效果律是最重要的学习规律。指一个联结的后果会对这个联结有加强或削弱作用。

4. 简述法制教育及其作用。

【答案】(1)法制教育的含义

法制教育是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对少年儿童进行法律观念的教育,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养成守法的习惯。

①知法:使学生掌握法律知识,理解法律与一般行为规范的区别,认识法律在规范人们行为方面具有指导作用、评判作用、预测作用与警示作用。

②懂法:使学生懂得法律是强制性调节社会关系的工具,依据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方面,法律有不同的种类,如宪法、民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经济法、婚姻法等。理解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懂得什么是犯罪。并逐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身心获得健康发展。

③守法:使学生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将学到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严格遵守民事、行政、刑事方面的法律,在实践中养成守法的习惯,并敢于、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法制教育的作用

法制教育以法律的权威性,进一步加强人们对社会规范的遵从意识。对个体社会规范背离行为的预防具有强制性作用。

①法律教育在预防儿童青少年违法犯罪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近几年在我国的基础教育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儿童青少年法制观念得到加强,有效地扼制了在校生犯罪的隐患。虽然社会风气没有明显好转,但在校生犯罪率呈下降趋势。

②法律教育有助于增强少年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通过法制教育,使学生加强了自我保护意识,懂得未成年人的保护有法可依,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并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与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做到自尊、自爱、自强。

5. 自我实现理论和自我效能感理论对学习动机的培养和激发有何启发作用?

【答案】①自我实现理论: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的基本需要有五种,它们由低到高依次排列成一定的层次,即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在基本需要的满足过程中,各种需要不仅有层次高低之分,而且有前后顺序之别,只有低层次的需要得到基本满足后,才能产生高层次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属于成长性需要,它区别于缺失性需要的根本特点在于它的永不满足性。

需要层次理论说明,在某种程度上学生缺乏学习动机可能是由于某种缺失性需要没有得到充分满足而引起的。如家境清贫使得温饱得小到满足; 父母离异使得归属与爱的需要得小到满足; 教师过于严厉和苛刻,动辄训斥和批评学生,使得安全需要和尊重需要得不到满足等。因此,教师不仅要关心学生的学习,也应该关心学生的生活和情感,以排除影响学习的一切干扰因素。在激发学生自我实现的需要时,先满足学生的低级需要。

②自我效能感理论:由班都拉提出的自我效能感理论,是指人们对自己是否能够成功地从事某一成就行为的主观判断。认为人的行为受行为的结果因素与先行因素的影响。行为的结果因素就是强化,班杜拉把强化分为二种:直接强化,即通过外部因素对学习行为予以强化,如奖励与惩罚便是学习中常用的两种强化形式; 替代性强化,即通过一定的榜样来强化相应的学习行为或学习行为倾向; 自我强化,即学习者根据一定的评价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监督,来强化相应的学习行为。先行因素就是指期待,结果期待,指的是个体对自己的某种行为会导致某一结果的推测。如果个体预测到某一特定行为会导致某一特定的结果,那么这一行为就可能被激活和被选择。效能期待,指个体对自己能否实施某种成就行为的能力的判断,它意味着个体是否确信自己能够成功地进行带来某一结果的行为。

利用强化和期待来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动机。如自我强化可以加强学习者的自我监督,从而强化相应的学习行为。同时,学习者对效能和结果的期待也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在教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