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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昌大学人文学院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理论新闻传播学导论》考研冲刺班模拟题及答案4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编码与解码

【答案】编码和译码是新闻传播过程中传受双方运用符号系统对信息进行内储和外化的两个互相关联的步骤。编码和译码的对象都是新闻传播内容符号化后的讯息。

编码是指传播者对所传递的讯息、符号、信号进行必要的技术转化,也包括按照既定程序和受众经验的期望,对语言、照片和图表等进行系统的选择。传播学将传播者对信息的处理过程称为编码。

译码,又称解码,是编码的逆过程,将转化后的讯息、符号、信号还原,将它们译成它们所表达的内容,也即通过感官获得信息,并加以理解。传播学将受传者对信息的处理过程称为译码。

2. 现实受众

【答案】现实受众是指坚持接触和利用新闻传播媒介的人。现实受众使新闻传播有现实的作用对象,生存和发展的动力保证。现实受众很少直接介入信息作品的预构、即构和初期编码,但在新闻作品问世后,他参与对作品的传播与扩散,同传播者的后续对话和沟通,对符号意义的挖掘和创造。从总体上看,一个国家或地区现实受众与潜在受众的多寡,取决于这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政治、科学和文化的发展水平,以及新闻传播媒介的普及程度。

3. 知察权

【答案】知察权,又称知晓权、知情权、了解权、采访权,是指在民主社会,公民有权依法闻知政府及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及一切有利其正当活动的信息。知察权的主要内容是,新闻传播者的职业行为一一收集、核实信息和传递信息的活动不受阻碍,政府、公务员及一切有关方面人士不拒绝提供公民依法应知晓的信息。凡政府、公务员及有关人士有意扣压公共新闻信息,或有意传播虚假消息,便被认为侵害了这项权利。如果新闻媒介知晓某一信息而隐匿不公开报道,也被认为侵害该项权利。

2秘匿权

答:秘匿权,又称“取材秘密”、“消息来源秘密”、“保护新闻来源”、“保守职业秘密”权利,是指新闻传播者不向外界透露消息提供者身份和姓名的权利。国家法律保护这项权利,以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保护消息提供者不受报复和打击。在民主社会,新闻传播者享有的秘匿权同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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