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心脏病不影响病人受孕B . 心功能Ⅱ级不建议妊娠C . 心功能Ⅲ级不建议妊娠D . 心脏病孕妇多以剖宫产终止妊娠
● 参考解析
心功能I~II级,无心力衰竭病史,且无其他并发症,在密切监护下可以妊娠,必要时给予治疗;心功能III~IV级,既往有心力衰竭病史、肺动脉高压、严重心律失常等疾病,因病人在孕期极易诱发心力衰竭,故不宜妊娠。故该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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