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等船舶应设置的高级船员职务岗位有()。 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 船长、大副、二副;轮机长、轮机员。 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 船长、二副;轮机长、二管轮。
拖轮船长和驾驶部船员所适用船舶等级按船舶()划分。 单主机功率。 船舶总吨位。 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 辅机总功率。
船长和驾驶部船员所任职的船舶等级按船舶()划分。 净吨位。 总吨位。 载重吨。 主机功率。
《轮机日志》在航行中,由()负责填写并签字;停泊中,由()负责填写并签字。 值班轮机员。 轮机长。 值班机工。 值班人员。
轮机日志至少应每()小时记载一次。 一。 二。 三。 四。
主推动力装置功率在()千瓦及以上的船舶,另设有专用的《车钟记录本》,用以记载主机转速的大小变化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