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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选] 我国《民法通则》关于国际侵权行为规定了哪些原则?

A . 当事人共同属人法原则
B . 双重可诉原则
C . 侵权行为地法原则
D . 法院地法原则

我国某甲公司与一设在我国的美国的某一子公司在加拿大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的履行地在日本,后因为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我国的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除了我国法院外,还有哪国法院有管辖权() 日本法院。 美国法院。 加拿大法院。 当事人可以向任何一个法院起诉。 “合同缔结地法”通常用来解决哪些法律冲突问题?() 人的行为能力。 合同是否成立。 合同内容。 合同方式。 某厂铸造车间地面有造型砂,能踏出水来。甲某是普通工人,上身赤膊,脚穿湿透了的皮鞋,双手抱砂轮,欲打磨生锈的螺丝。他向乙某示意合闸,乙某合闸送电。其后,甲某大叫一声,双臂回收倒地。甲某被送进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胸部有电击穿伤痕。 现场检查发现,手砂轮接线错误,一条相线当作保护线直接接向电动机的外壳,而将保护线当作相线接进手砂轮。 调查发现,手砂轮外壳直接带电达半月之久。其间,三人先后使用过。第一个使用者穿着干燥的皮鞋,站在干燥的水泥地面上打磨一个小毛刺,没有触电感觉。第二个使用者在不太干燥的泥土地面上操作,有“麻电”感觉,冒险打磨完了4个砂型。第三个使用者已经知道砂轮带电,坐在木箱上完成了操作,没有触电感觉。 事故发生后,有人曾将错误接线的手砂轮拿到使用位置测量其外壳对地电压。在第一个使用者的位置上测得电压约为150V;在死者的位置上测得电压接近220V。如果在手砂轮外壳与地之间加一模拟人,在上述两个位置上测得人体电压分别约为1.4V和220V。 请根据上述案例,回答问题: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事故属于()事故。 较大事故。 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 特大事故。 中国A公司与日本B公司订立一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一切争议适用法国法,当运送该批货物的台湾籍货轮偏水号途经太平洋公海水域时,与意大利籍货轮C号相撞。偏水号为了避免沉没而自动搁浅,后被C拖入上海港码头,经过维修偏水号到达中国大连目的港。经查,该批货物投保了一切险,且因海上风暴使部分货物遭受湿损。下列关于该案法律适用问题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如果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适用法国法。 如果关于船舶碰撞问题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适用中国法。 如果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适用中国法或日本法。 如果关于船舶碰撞问题的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适用中国台湾地区法律或意大利法。 某韩国独资制鞋有限公司,2004年7月22日至8月7日,接连出现3例含苯化学物及汽油中毒患者(经职业病医院确诊)。3名女性中毒者都是在该公司生产流水线上进行手工刷胶的操作工。有关人员到工作现场调查确认:(1)在长70m、宽12m的车间内,并列2条流水线,有近百名工人进行手工刷胶作业;(2)车间内有硫化罐、烘干箱、热烤板等热源,但无降温、通风设施,室温高达37.2℃;(3)企业为追求利润,不按要求使用溶剂汽油,改用价格较低、毒性较高的燃料汽油作为橡胶溶剂,使得配制的胶浆中的含苯化学物含量较高;(4)所有容器(如汽油桶、亮光剂桶、胶浆桶及40多个胶浆盆等)全部敞口;(5)操作工人没有任何个人防护用品。经现场检测:车间空气中苯和汽油浓度分别超过国家卫生标准2.42倍和2.49倍。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苯属于()类职业病危害因素。 放射性物质。 粉尘。 物理因素。 化学物质。 我国《民法通则》关于国际侵权行为规定了哪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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