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对保险公司实行接管的期限届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长接管期限,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或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我国《保险法》规定: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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