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司法卷二题库>刑事诉讼法题库

问题:

[多选] 2005年8月17日,K县公安局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陈某取保候审,2006年7月20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因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检察院于7月21日决定继续对陈某取保候审,并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 . K县公安局应当及时解除原取保候审
B . K县公安局的取保候审措施自动解除,无须办理解除手续
C .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K县公安机关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的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检察院
D . 案件已经在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环节,K县公安机关无须将期限届满情况通知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的,可将刑事拘留期限延长至30日。 A、甲系四川人,流窜到广东盗窃了一辆汽车。 B、乙系河南人,流窜到广东抢劫作案一起被抓。 C、丙在户籍地广西因抢劫被网上追逃,在广州又因抢劫被抓。 D、丁在珠三角地区多个县市跨跃式作案。 乔某居住在C县,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期间,张某应当遵守的义务有哪些?() 未经C县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所。 未经C县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其朋友。 未经C县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律师。 未经C县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 下列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的是()。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应当逮捕的妇女正在怀孕的。 对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下列相关选项中说法错误的是()。 甲被逮捕后,发现其正在哺乳自己已满1周岁的婴儿,应当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乙被移送起诉后,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公安机关认为符合不起诉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丙涉嫌故意伤害罪,因对被害人鉴定时间较长,逮捕期限届满后对其监视居住。 丁在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会见自己的律师,违反了监视居住的规定。 吴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下列哪些人有权为吴某申请取保候审()。 吴某本人。 吴某的妻子。 吴某的叔叔。 吴某聘请的律师。 2005年8月17日,K县公安局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陈某取保候审,2006年7月20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因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检察院于7月21日决定继续对陈某取保候审,并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暂无解析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