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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612政治学概论之政治学概论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政治态度

【答案】政治态度是指社会成员对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利及其实际形态相对稳定的综合性心理反应倾向,表现为对特定政治权力、政治权利、政治制度或肯定或否定,或赞成或反对的倾向状态。

2. 国际组织

【答案】国际组织是在国家间关系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起来的。一方面,‘白是其成员协商与谈判的论坛以及实现政策目标的工具,从而扩展了国家进行国际活动的空间,促进了国际协调与合作。另一方面,与国家行为体相比,虽然国际组织享有的权利是派生的、行动能力也是有限的,但国际组织在许多特定问题领域的决策和立法等对国家主权的行使构成直接或间接的限制,甚至制约着各国的决策过程。而国际组织本身作为国际关系的行为体,它们之间也形成了“超国家”体系,实现了对国家间关系结构的超越。

3. 单一制国家和联邦制国家

【答案】(1)单一制国家是中央权力机关掌握着主要的和统一的政治权力,并统辖着地方权力。地方权力与中央权力之间是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组成的统一主权国家。其基本特点在于:

①国家具有统一的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

②国家具有统一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体系;

③国家具有统一的中央政权机关,最高国家权力归中央掌握;

④全国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按地域划分,各地域的地方权力必须受中央权力的统辖;

⑤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

⑥由中央机关统一行使外交权,地方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对外不具有独立性,因而不具有独立的外交权。

(2)联邦制国家又称为联盟国家,一般由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州、共和国、邦),结合组成。联邦制国家的特点在于:

①国家具有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政治权力。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自己独立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这些机关与中央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它们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行使政治权力;

②在国家统一宪法和基本法律范围内,各联邦组成单位又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③国民既有联邦国籍,又有组成联邦单位的国籍;

④在对外关系力一面,联邦是国际政治中的主权国家,中央政府拥有外交权。不过,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一定的对外交往独立性,可以在联邦宪法允许范围内,与外国政府就某些次要事项签约,有些联邦国家的组成单位还可以以独立资格加入国际组织。

4. 一党制

【答案】资本主义国家一党制是指国家政权完全由一个资产阶级政党单独掌握,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不允许其他政党存在的制度。实行资产阶级一党制的国家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法西斯国家,另一种是当代民族主义国家。

5. 多党制

【答案】资本主义国家多党制是指资本主义国家中由多个政党竞争国家政治职位并轮流执政或联合执政的制度。由于实行多党制的资本主义的竟选、议会等政治过程中存在着多个政党并立角逐的局面,因而这种多党制又叫做“多党并立制”。资本主义多党制国家又可以分为两种基本类型:

(1)国内多个政党势均力敌,没有任何一个政党能够在选举中长期保持绝对优势,因此,执政党或者是偶然在选举中获得相对多数的政党,或者是联合获得选举多数的几个政党的联盟。

(2)国内虽然存在多个政党,但是其中一个政党的力量长期占压倒优势,并且处于单独执政的地位。

6. 公民文化

【答案】所谓公民文化,既不是传统的文化,也不是纯理性的现代工业文化,而是一种将传统与现代完全融合的文化。它是“以沟通和说服为基础的多元主义文化,是一致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文化,是允许变革但要渐进性变革的文化”。

7. 竞争型政党

【答案】竞争型政党制度是指一国的政党通过竞争选票或议席的方式而上台执政的政党体制模式。从政党的产生与发展规律中我们可以知道,一旦政党产生于议会之内,政党一般都会伴随着议会的发展而比较平稳地过渡到一个竞争性的政党制度之中。

8. 行政机关立法参与权

【答案】立法参与权是指资本主义国家政府所具有一定的立法权利。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把立法权赋予议会,但政府一般都有权参与立法程序,由此构成行政机关对立法机关的制衡。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立法创议权,包括创议修改宪法和制定普通法律,这种创议可以是直接提出宪法修正案和法律的草案。如上所述,只有在议会制国家和半总统制国家,政府才有提出法律草案的权力。而在总统制的美国,总统和政府所拟定的法律草案,必须以议员的名义在议会提出,总统的立法参与权表现为指导立法,即以向国会提出国情咨文及各种专门咨文的形式提出立法纲领和计划。二是对法律的否决权,这项权力是在公布法律的程序中体现的。如美国总统如不赞成某项法律,可以将否决意见书连同法案一起退回国会,但此种否决如果被国会两院以三分之二多数

推翻,法律仍可生效。法国总统作为政府总政策的最高决策人,也可以将法律退给议会重新审议。

二、简答题

9. 评国家三要素说。

【答案】国家三要素说是一种非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认为具有人民、土地、主权者即为国家,如梁启超认为:“夫国家者何物也? 有土地有人民,以居于其上之人民,而治其所居土地之事,自制法律而守之。有主权,有服从,人人皆有主权者,人人皆服从者,夫如是斯谓之完全成立之国家。”

国家月要素说所描述的只是国家的外观表征,并没有揭示国家的本质。同时,由于它从国家的构成要素出发定义国家,因而混淆了国家与“国度”之间的区别。

10.恩格斯是怎样论述国家的产生原因、形式、功能和本质的?

【答案】(1)国家的产生原因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对国家起源理论作了科学的论证。恩格斯认为国家来源于三次社会大分工,其中第三次“有决定意义的重要分工”带来了这样的结果:

①由于商品交换的发展,出现了金属货币;

②由于商业活动、土地的买卖与变化,人们为谋生而流动,使原来的氏族与部落的居民杂居起来。 这些变化引起了社会结构的改变,氏族制度面对这些变化己经无能为力了。特别是由于自由民与奴隶、进行剥削的富人和被剥削的穷人之间的利害冲突日益尖锐化,氏族制度更不适应了。于是就需要有一个第三种力量,它站在相互斗争的各阶级之上,压制他们的公开冲突,至多允许阶级斗争在经济领域内以合法的形式进行。于是,氏族度被分工及其后果即社会分裂为阶级所炸毁,被新的机关一一国家所代替了。

恩格斯所得出的国家的概念表明:

①国家是个历史现象,它不是从来就有的,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②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③国家的作用是缓和冲突,是把冲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围以内。

(2)国家的形式

据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观点,国家产生具有三种形式:

①雅典国家的产生形式。它是国家产生的最纯粹最典型的形式;

②罗马国家产生的形式。罗马在氏族制度的末期,经过平民斗争,罗马成立新的人民大会,参加成员按服兵役而定。这个新的制度代替了旧的氏族组织而逐渐发展为国家机关;

③征服罗马帝国的日尔曼人国家的形式。

上述三种形式,是恩格斯分析了雅典、古罗马和日尔曼人国家产生的历史材料所得出的科学结论。这只是说明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原始公社制度瓦解和国家产生的过程有各种不同形式,并不是说只有这三种形式。尽管国家产生途径有所不同,但国家产生的根源却是一致的,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外部条件只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