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参考解析
本案例主要考查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以及脚手架进行检查和验收的阶段。《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囊。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和验收:(1)基础完工后.架体搭设前;(2)每搭设完6~8m高度后;(3)作业层上施加荷栽前;(4)达到设计高度后;(5)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后;(6)冻结地区解冻后:(7)停用超过一个月的,在重新投入使用之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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