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标准,以()总额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的意见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参照()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或者()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