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该生产企业6月应退增值税33.8万元、免抵税额为0
B . 该生产企业6月应退增值税31万元、免抵税额为21.25
C . 该生产企业6月应退增值税21.25万元、免抵税额为9.75
D . 该生产企业7月应纳增值税为25.5万元
E . 该生产企业7月应退增值税为32.3万元
●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增值税――出口退(免)税” 6月份: (1)当月进料加工货物好用的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200×70%=140万元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400-140)×(17%-13%)=10.4(万元) (2)应纳增值税额=234÷(1+17%)×17%-(68-10.4)=-40.6(万元) 所以:当期期末留抵税为:40.6(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400-140)×13%=33.8(万元 (4)因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0.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3.8万元,故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33.8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33.8-33.8=0(万元) (6)6月期末留抵税额=40.6-33.8=6.8万元 7月份:应纳增值税=200×17%-1.7-6.8=2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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