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 国务院
D . 国家主席
● 参考解析
根据立法法第88条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但无权改变;全国人大只可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国家主席无任何改变或撤销作任何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的权利。注意我国宪法监督制度中存在的“撤销”和“改变或撤销”两种不同的制度。一般而言,行政机关对其所部门及下级行政机关实行领导体制,因而,既可以撤销也可以改变下级部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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