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甲有返还义务,因买卖该模型的合同是无权处分,且未取得所有权人的追认
B . 甲无返还义务,因其买该模型构成善意取得
C . 甲买该模型构成善意取得,但合同是效力待定,因乙拒绝追认而不生效,因此其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应当返还
D . 甲有返还义务,因出卖该模型的丙是无权代理,且未取得本人的追认
● 参考解析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但是,在被处分的财产为动产且受让人为善意的情况下,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即受让人依然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本题中甲明知金字塔模型的所有人为乙却依然从借用人丙处购得该模型,因此其主观上不具有善意,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所以,依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由于权利人甲并未追认该买卖合同且无处分权人也未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甲有权要求乙返还金字塔模型,故此正确的答案是A。应当注意的问题是,选择项D之所以错误是在于,丙并非是以甲的名义出卖该模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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