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由张某承担
B . 由李某承担
C . 由小王自担
D . 由张某和李某负连带责任
● 参考解析
本题涉及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行为。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张某和李某在街面上燃放鞭炮,属于可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危险行为。由于他们的行为导致小王遭受损害,又不能证明是谁造成的,而张某和李某也无力证明损害非自己的过错所致,故应由其二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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