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复审请求人不是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复审请求
B . 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后,专利申请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的,复审请求将一律不予受理
C . 被驳回的申请有两个以上申请人的,如果复审请求人不是全部申请人,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发出补正通知书
D . 复审请求人提交的复审请求书中未附具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将通知复审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 参考解析
有权提出复审请求的只能是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A正确。申请人如果提出复审请求时超过了期限,还可以申请恢复权利,B错误。共同申请被驳回,应当由全部申请人提出复审请求,部分申请人提起复审的,复审委将会要求补正,C正确。提起复审请求不一定需要附有证据,D错误。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二章第2.2节:复审请求人资格
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复审请求人不是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的,其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属于共同申请人的,如果复审请求人不是全部申请人,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二章第2.3节:期限
(1)在收到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专利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2)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但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后复审请求人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如果该恢复权利请求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有关恢复权利的规定,则允许恢复,且复审请求应当予以受理
;不符合该有关规定的,不予恢复。
(3)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但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前复审请求人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可对上述两请求合并处理;该恢复权利请求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有关恢复权利的规定的,复审请求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该有关规定的,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二章第2.4节:复审请求人资格文件形式
(1)复审请求人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2)复审请求书应当符合规定的格式,不符合规定格式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或者在指定期限内补正但经两次补正后仍存在同样缺陷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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