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车临修钩缓故障范围不符合要求的() 钩提杆链松余量超过运用限度。 钩体、钩尾框、钩尾销托及牵引杆裂损。 钩提杆弯曲、丢失,钩提杆座裂损;从板、从板座、缓冲器、冲击座破损。 钩体支撑弹簧折断等需分解修理及更换的故障。
摘车临修轮对故障范围不符合要求的() 车轮轮缘垂直磨耗、内侧缺损超限。 轮缘厚度、轮辋厚度不符合规定。 车轮直径超过运用限度。 辐板孔边缘径向裂纹、周向裂纹超限。
钩锁承台高度不小于()mm。 45mm。 50mm。 40mm。 35mm。
16、17型车钩装用MT-2、HM-1、HM-2、HN-1型缓冲器时,车钩钩肩与冲击座间距须为()mm。 99(+10-5)mm。 98(+10-5)mm。 95(+10-5)mm。 97(+10-5)mm。
缓解阀拉杆吊焊缝开裂时焊修,裂损时更换,丢失时补装。新补装须符合以下要求:各型敞、棚车的缓解阀拉杆吊座的长度为150mm,焊接时四周满焊,焊角为()mm。 2mm。 3mm。 4mm。 5mm。
钩尾销托梁、安全托板、钩尾框托板螺母须采用FS型、BY-B型或BY-A型防松螺母,安装开口销,并须配套使用强度满足GB3098.1规定的()级、精度等级符合GB9145标准6g要求的螺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