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商法考研复试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公司解散与公司破产

【答案】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因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停止营业活动并逐渐终止其法人资格的行为,它是公司主体资格消灭的必经程序。

公司破产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上的公司破产是指破产清算,是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不抵债时,为满足债权人正当合理的清偿要求,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就债务人的总财产实行的以分配为目的的清算程序; 广义上的公司破产是指由破产清算程序与破产和解、破产整顿等预防性程序共同构成的一个统一的破产法律制度体系。

二者的相同点包括:

①二者都具有法定性,即都是法律规定的制度,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 ②二者都可以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消灭;

③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前,都需要进行清算。

二者的不同点包括:

①二者发生的事由不尽相同。公司解散可以是依据法律规定,也可以是章程规定,甚至可以是股东协商解散。其中,破产也是公司解散的一个原因。公司破产的原因比较单一,即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②公司法人资格是否消失,不完全一致。公司解散后,需要进行注销登记,法人资格消灭。公司破产如果经重整,恢复了偿债能力,可以恢复法人资格。

③法院是否介入不相同。公司解散一般不需要法院介入,而公司破产必须由法院介入,由法院主持破产程序。

2. 公司债

【答案】公司债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外部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金融市场上的重要金融工具之一。

3. 开业登记

【答案】开业登记又称设立登记,是指商主体的创设人为设立商主体而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由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法律行为。商主体开业登记通常涉及以下内容:①名称登记; ②出资人登记; ③住所登记; ④法定代表人登记; ⑤注册资金登记; ⑥章程登记; ⑦企业的类型和经济性质; ⑧经营范围登记。

4. 商事自治规则

【答案】商事自治规则是指商主体就其组织、运作、成员的权利义务、相对人权利义务等内容自主制定的,不与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相冲突的规则。其具体形式主要有:①公司章程; ②交易所业务规则; ③一些商主体预先制作的定型合同条款。

5. 商事个人

【答案】商事个人,又称商个人、商自然人、个人营业,是指具有商事权利能力和商事行为能力,独立从事商行为,依法承担商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自然人。商个人应当具有商人和自然人双重身份。作为自然人应当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作为商人应当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本金或物质基础。个人从事商事活动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一般须履行登记,获得法律认可后方可实施商行为。在我国,商个人主要分为: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个体承包经营户。

6. 商号废止

【答案】商号的废止是指商号因不再被使用而从法律上失去效力的事实状态。一般认为商号之废止分为三种情形:①实施了商号申请登记或预先登记者,在登记之后不再使用该商号,该商号或通过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而废止,或因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而自行废止。②因商主体发生变更,商号同时变更,原有商号废止。③商主体未发生变更,但商号发生变更,原有商号亦废止。这方面的情况包括商主体发生继受经营,继受人使用新商号,原有商号则废止。

7. 保险价值

【答案】保险价值:指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作为确定保险金额基础的保险标的价值,也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在经济上用货币估计的价值额。

8. 商号登记

【答案】商号登记,是指商主体对其所选定的商号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在商事登记机构办理注册手续,经审查后获得专有使用权,并实现公示的过程。在多数国家中,商号登记是使商号获得法律保护的必要条件。我国法律同样规定,商号登记是商事登记的法定事项,是商主体成立的必要条件。

二、简答题

9. 简述比较通谋虚伪表示与恶意串通的区别。

【答案】(1)通谋虚伪表示

通谋虚伪表示又称虚假行为、伪装表示、通谋表示或假装行为,它是指表意人与相对人通谋而为虚假的意思表示。通谋虚伪表示的构成要件是:

①各方表意人的外部表示与内心真意都不相符;

②表意人非真意的意思表示为对方所明知;

③双方就非真意的意思表示达成合意。通谋虚伪表示以各方表意人的意思联络为核心,如果

不存在通谋的意思联络,则不构成通谋虚伪表示。

如果通谋虚伪表示是向第三人发出的,则第三人是否知道该行为属于虚伪表示,不影响其效力。通谋虚伪表示无效。

(2)恶意串通

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了实现不正当的利益而通谋。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3)二者的比较

①通谋虚伪表示仅指当事人通谋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恶意串通不仅指当事人通谋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且还指当事人通谋为真实的意思表示。

②通谋虚伪表示仅包括当事人之间的通谋; 恶意串通不仅包括当事人之间的通谋,而且包括一方当事人与另一力一当事人的代理人或代表人的通谋。

③通谋虚伪表示并没有对行为目的进行特殊要求; 而恶意串通无论属于何种通谋,均应以“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为目的,即存在目的违法性。

10.简述商事登记的种类。

【答案】商事登记的种类包括:

(1)开业登记

①商主体的开业登记,又称设立登记,是指商主体的创设人为设立商主体而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由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法律行为。

②根据法律规定,商主体开业登记通常涉及以下内容:

a. 名称登记。

b. 出资人登记。出资人是指向商主体投资的人。

c. 住所登记。住所是商主体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律上只能有一个住所。住所可以是商主体自己拥有产权的房产,也可以是通过租赁而获得使用权的房产。

d. 法定代表人登记。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商主体章程的规定,代表商主体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负责人。

e. 注册资金登记。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股东认缴出资; 非公司企业注册资本是指企业法人成立时,投资各方认缴的出资总额; 外资企业注册资本是指投资各方认缴的出资总额。

f. 章程登记。章程是公司行为宪章,经登记方可生效。章程必须写明法律规定应记载的事项,同时可以根据商主体经营发展日标、内部管理要求等增加具体的内容。

g. 企业的类型和经济性质登记。

h. 经营范围登记。

(2)变更登记

①变更登记是指商事登记机关对己成立之商主体,因其自身情况发生变化,变更已登记事项的法律行为。

②商主体因合并、分立、转让、出租、联营以及因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