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土建工程题库>安装工程题库

问题:

[单选] 柱面镶贴块料工程量按()计算。

A . 实贴面积
B . 结构断面周长乘高度
C . 展开面积
D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

顶棚抹灰面积()。 A、按主墙轴线间面积计算。 B、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 C、扣除柱所占的面积。 D、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玻璃幕墙如设计有推拉窗者,计算幕墙工程量时() 扣除窗面积。 扣除窗洞所占的玻璃面积,窗另计。 幕墙面积不扣,窗面积不加。 推拉窗另列项目计算。 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经营汽车修理。合伙协议约定:(1)甲、乙以现金出资,丙以房屋使用权作价出资,丁以劳务作价入伙。(2)甲、乙对企业债务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丙、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在企业成立后第一年,全部利润由甲、乙、丙三人分配,丁不参加利润分配,自第二年起,全体合伙人平均分配盈余或平均承担债务。(4)合伙企业由丁作为事务执行人,其他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项: (1)为便于联系业务,乙将一辆自有的汽车作价卖给合伙企业。对此,甲认为乙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属于不合法行为。 (2)乙得知丙另外还拥有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也经营汽车修理。乙认为丙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属于不合法行为。 (3)丙发现甲一直没有按合伙协议的约定缴纳全部出资,丙认为甲应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4)甲在一次外出途中,因车祸受伤,经鉴定,甲已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丁认为甲的情形属于当然退伙。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并结合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丁以劳务作价入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合伙协议约定企业成立后第一年,丁不参加利润分配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合伙协议约定由丁作为事务执行人,其他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事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就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的事项,甲、乙、丙、丁四人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分别说明理由。 雨蓬水平投影面积为6.0平方米,顶面带翻沿高度250MM以内,底面带悬臂梁,若顶面、底面、侧壁全部抹灰,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有关规定,其抹灰面积为() 8.61。 6平方米。 12平方米。 9平方米。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有关规定,墙面一般抹灰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时,应扣除()的面积 墙与梁交接处所占的面积。 墙裙、门窗洞口所占的面积。 踢脚线的面积。 挂镜线所占的面积。 柱面镶贴块料工程量按()计算。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暂无解析

相关题目: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