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受理乙的反诉
B . 将乙的反诉与甲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C . 判决驳回乙的反诉
D . 就乙的反诉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另行起诉
● 参考解析
考查再审程序中提出反诉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再审解释》)第33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再审案件。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再审程序中不能审理反诉,因此尽管本案适用一审程序再审,依然不能受理乙的反诉,只能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其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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