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在西方法治社会中,律师一直是整个社会非常宝贵的政治资源,律师在政府担任法律顾问、充当政府决策参谋方面非常活跃。仅以美国为例,在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中都聘请大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据统计,美国平均每10名律师中就有1名服务于政府。另外,美国律师还是法律起草委员会的重要成员,占美国立法机构中全部职位的四分之一。在美国,参议院中律师占三分之二;众议院中律师占二分之一;美国前43位总统中有23位是律师出身。从地方的行政首长——市长、州长、首长到总统、首相、部长,从地方议会的议员到国家议会的议员,律师一直占有相当高的比重,尽管中外的历史与国情不同,但在中国社会从人治走向法治,政府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活动不断走向法治化的进程中,法律服务中介的提供者——律师以及整个律师业作为专业的法律人士,必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本文从依法行政对政府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活动的要求出发,以依法行政与法律中介服务的进程与改革为背景,以律师在依法行政中的参与模式为切入点,借鉴西方法治国家依法行政中律师参与模式的状况、作用与运行机制,在探究依法行政与律师参与模式的缘由的基础上,疏理和分析我国依法行政中的律师参与模式的演进过程,并结合实践对其内容加以剖析,进而对其在分别以同中求异和异中求同进行深入的比较和分析,加以总结并作出展望,以促进我国依法行政的顺利进行,加快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法治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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