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哪些符合偷税罪客观方面的要求() A、纳税人偷税数额占应纳税的10%以上不满30%,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B、扣缴义务人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 C、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10%以上且在1万元以上的。 D、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错误的是() 王某(男)与周某(女)长期通奸。王为达到与周结婚的目的,与周共同谋害其丈夫赵某。王向周提供毒药准备好,但周没有按约定的办法实施毒杀行为,而是将毒药抛弃,王某、周某都属于犯罪中止。 犯罪分子自以为能将犯罪进行到底而自动停止犯罪,但客观上该犯罪不可能进行到底,不是犯罪中止。 抢劫罪犯认为犯罪条件不成熟而停止犯罪的,是犯罪中止。 基于杀人的意思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仍然受重伤的,行为人不是犯罪中止。
甲先后犯三罪,一罪被处拘役;一罪被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一罪被处死刑,对其数罪并罚时() 只能判处死刑。 体现了吸收原则。 应当判处死刑并处罚金。 体现了并科原则。
关于自首中如实供述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杀人行为,但是拒绝提供凶器藏匿地点的,不成立自首。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并一直主张自己是正当防卫的,仍然成立自首。 主犯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其他同案的共同犯罪事实拒绝陈述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但在二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错误的有() 钱、赵二人共谋去某商场行窃,赵某留在商场外观望,钱某撬门进入,窃取了价值数万元的物品。钱某认为,放把火可以破坏现场。于是,在离开前用打火机点燃了商场内的服装。后钱某把放火一事告诉了赵某。二人都应构成盗窃罪、放火罪。 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张某叫李某把住街口,防止其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某欲独吞此款,与李某会合时,对李讲:“这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李不构成抢劫罪。 被胁迫的人,在身体受到强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时实施某种危害行为的,不成立胁从犯。 李某教唆精神病人王某杀人的,不成立共同犯罪,而属于间接正犯。
下列与犯罪故意有关的表述,错误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