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B . 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税法规定的比例
C . 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税法规定的比例
D . 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以及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 参考解析
根据财税[2009]59号的规定,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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