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B .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C .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D .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E . 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 参考解析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改变合伙企业名称;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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